(写作于 2024-10-08;更新于 2025-10-12)
记 𝜑=1+52,我们有 𝜑2=𝜑+1。
定理:设 𝑝∈ℕ,𝑞∈ℕ∗,则
证明:
若 |𝜑−𝑝𝑞|>13,原命题显然成立。
否则,设 f(𝑥)=𝑥2−𝑥−1=(𝑥−𝜑)(𝑥+𝜑−1)。
一方面,我们有
另一方面,由于 f(𝑥) 没有有理根,我们也有
联立如上两式可得
原命题得证。